近日,民建河北省委在省“两会”期间提交的《关于河北省尽快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的集体提案,经省政协主席会议讨论通过,被定为今年的重点提案,由省政协主席赵金铎督办。
据悉,此前,民建河北省委深入河北广大农村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需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提高乡镇卫生医疗体系的能力,以保证全省5000万农民的身体健康。今年河北省从方便贫困患者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在省内确定了12家惠民医院,在惠民医院就医的患者均可享受“一免三减”的优惠诊疗,即免收挂号费、减收5%治疗费、减收10%检查费、减收50%住院床位费。但民建河北省委了解到,一些惠民医院财政负担因此加重,如秦皇岛市军工医院因多种因素导致入不敷出,在设备更新、医疗环境改善、各种配套设施维护等方面急需大量资金,而每年政府的财政拨款仅够医院维持三四个月左右的职工开支。为此,民建河北省委建议,“惠民医院”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也需要政府的资金补贴。
民建河北省委呼吁,必须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工作,建议在各市区县成立由相关部门及参合农民代表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并制定基金的定期审计制度,保证参加“新农合”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权利,保证“新农合”基金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使用。同时把纪检监察的专业监督、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参合农民的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健康运行。
从农村卫生机构现有人员组成上看,医务人员大多是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赤脚医生,造成许多农民舍近求远去外地大医院看病。民建河北省委建议,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工资、人事关系,在保证工资福利待遇的前提下,把应届医学院毕业生充实到乡镇卫生机构。此外,有计划地对农村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基层医护人员到大医院进行培训,或从城市医院抽取一定比例的医生到乡镇医院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