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世良认为,国家医药基本制度的建立,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维护药品生产的公益性。
按照卫生部的说法,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按照安全、有效、必需、廉价的原则,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政府通过必要的调控和干预,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大幅度减轻群众药物费用负担。最关键的措施就是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廉价的原则,确定一批基本药物。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谈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时曾指出,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同时,要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根据世界上90多个国家的经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作为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世界卫生组织将基本药物定义为:满足大部分居民卫生保健需要的药品,它们应该是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的数量和适宜的剂型,并是个人和社区能够承受得起的价格。
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突出公共服务职能
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是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深化医疗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
“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是要改变目前一些公立医院实行的创收归己、自行支配的不合理制度。公立医院要体现公益性,医院不能把医疗服务作为牟利的手段。”冯世良委员分析。
“公益性是医疗卫生事业的根本属性,公益性的体现应当是自上而下、逐渐增强的过程,尤其是对社会底层人群,公益性应当体现得最强。但现实状况是,目前的运行机制使得大多数医院忙于创收,以维持医院正常运转,体现不出公益性。”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关人士如是说。
据了解,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医疗机构不分投资渠道和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革医院“以药补医”的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的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关键,是科学确定划分两类医疗机构的标准,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维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对公立医院要规范收支管理,控制盲目创收倾向,发挥其公共服务职能。
有关人士认为,要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一方面政府应该保障必要的经费。另一方面,政府要对公立医院实行严格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