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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中国网 (www.zhongyao.cc) 2007-4-20 8:29:53 东方网 点击:
2006年11月29日,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宣布:12月起全国暂停为医疗机构办理“医疗广告证明”。
2007年1月1日,《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施。
2007年1月30日,工商总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发布《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启动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2007年3月15日,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外公布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