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17日讯 河南日报农村版报道:(记者成睿智)为了进一步降低农民群众在看病时的医疗费用支出,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日前决定调整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根据规定,今后参合农民在县级中医医院住院的,报销起付线在当地规定的县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同时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中医药服务项目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
据介绍,参合农民接受的中医药服务项目,是指临床治疗疾病所使用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以及《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所收录的中医诊疗项目。根据规定,今后,全省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确保把《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试行)》规定的中药、中成药和获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院制剂批号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 |